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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傳思想
《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》
一、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
二、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
三、健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
四、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
五、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 六、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 七、完善高水平對外開放體制機制 八、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 九、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十、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 十一、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體系 十二、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十三、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十四、持續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 十五、提高黨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領導水平
八、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
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。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,堅持和完善我國根本政治制度、基本政治制度、重要政治制度,豐富各層級民主形式,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、現實體現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各方面。
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建設。堅持好、完善好、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。健全人大對行政機關、監察機關、審判機關、檢察機關監督制度,完善監督法及其實施機制,強化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和國有資產管理、政府債務管理監督。健全人大議事規則和論證、評估、評議、聽證制度。豐富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內容和形式。健全吸納民意、匯集民智工作機制。發揮工會、共青團、婦聯等群團組織聯系服務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。
健全協商民主機制。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作用,健全深度協商互動、意見充分表達、廣泛凝聚共識的機制,加強人民政協反映社情民意、聯系群眾、服務人民機制建設。完善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機制。
完善協商民主體系,豐富協商方式,健全政黨協商、人大協商、政府協商、政協協商、人民團體協商、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制度化平臺,加強各種協商渠道協同配合。健全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的落實機制,完善協商成果采納、落實、反饋機制。
健全基層民主制度。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,完善基層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,拓寬基層各類組織和群眾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渠道。完善辦事公開制度。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,完善企業職工參與管理的有效形式。
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。完善發揮統一戰線凝聚人心、匯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舉措。堅持好、發展好、完善好中國新型政黨制度。更好發揮黨外人士作用,健全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制度。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,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度機制,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。系統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,加強宗教事務治理法治化。完善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政治引領機制。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系,健全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、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工作機制。完善港澳臺和僑務工作機制。
來源:新華社